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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賊神經病
2020-04-02 16:57:07
世界第一
毛賊神經病
2020-04-02 16:58:18
隨便搵個藉口拉咗你,你咪變被捕者囉
例如搜身果陣叫你同其他四個人企埋一齊
clkong
2020-04-02 16:59:23
最新iOS Hack唔到去囉encrypted data
Hack到FBI就唔洗攪咁耐去買呢套野Brute Force
精神病人
2020-04-02 16:59:45
唔太知你想講咩
而家唔係講緊狗犯唔犯法
係講呢d條例 佢地可以用入面既灰色地帶黎check你手機 嚴格黎講唔犯法
但佢地係用得唔合理
建議冷靜d先發言 講晦氣說話無咩幫助
誠哥的繼承者們
2020-04-02 16:59:47
信差佬專業中立已經係錯誤前設
琴酒
2020-04-02 16:59:55
邊到搵呢個option?
不了,要改名
2020-04-02 17:00:48
iPhone shortcuts有冇得 disable enable finger print?屋企開,係街閂, 次次入去set 好煩
米水比
2020-04-02 17:01:12
完美示範如何用司法程序破壞法治
尼斯達
2020-04-02 17:02:38
係,咁係班狗有心砌生豬肉
但係睇到好多人誤會出post話班狗可以周街要你開電話
咁一定要澄清,如果唔係久而久之就會當真
比班狗搏你唔知大返轉頭,到時查個身分證都要你開
放低包袱
2020-04-02 17:03:06
FaceID & Password
放低包袱
2020-04-02 17:05:00
試下長按V- & Power
放低包袱
2020-04-02 17:06:06
不過只係for一次性,登入左之後都係仲用到faceid/finger print
留比其他高手答
Yoyoman
2020-04-02 17:06:22
睇返判詞 其實同2017年裁決無乜分別 嚴格上佢無推翻當年指只限緊急情況 今次反而更仔細說明何謂緊急
當菊花變成向日葵
2020-04-02 17:06:30
人大
白滑葉舒華
2020-04-02 17:06:37
法官帶頭破壞法治
DeadAir
2020-04-02 17:07:19
731
不了,要改名
2020-04-02 17:08:26
又岩wor, 急起上來可用呢個方法
白滑葉舒華
2020-04-02 17:08:35
咁就仆街啦
黑警最鍾意用自己果套去執法
肯定乜柒都係緊急
熊豆沙🐻
2020-04-02 17:09:48
至少冇負面影響,係情況不變啫
當喪失是得著
2020-04-02 17:10:21
轉自法夢 Facebook
【法庭速報】上訴庭:手機資訊受法律嚴格保護 不交密碼非犯法
文:K
今日上訴庭在民陣成員告政府案作出判決,推翻原訟庭裁決,重新定義警方在搜查手機時的權力。判決最關鍵兩點是:
1)警方有手令才可搜查手機,除非在下述特別情況。
2)警方無權迫被捕人士交出密碼。
一般來說,警方必須有手令(warrant)才可搜查被捕者的手機(警隊條例第50(7)條)。
上訴庭重申以下情況除外:
1)若警方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在搜機之前無法得到手令,警方須合理地認為刑事調查或保護其他人(如公眾人士及受害人)有即時必要性,才可以即時搜查手機。
2)在這沒手令的搜查,雖然警方可粗略快睇手機內容,搜查的範圍有限制:僅限於與調查或保護其他人相關。
3)一旦搜查完,警員要給予充份的書面紀錄,告訴被捕人士有關搜查的目的及範圍。
上訴庭一再重申:無論任何情況,警方絕對沒有權力強迫被捕人士交出手機密碼。如被捕人士拒絕交出密碼,並不會構成「阻差辦公」的刑事罪行。
所以上訴庭澄清了在2013年時警方無手令沒收手機的情況,解釋了在例外情況的權力;絕對不是容許警方在沒有手令的情況下搜查被捕人士的手提電話。
樓主可唔可以pin
小康
2020-04-02 17:10:25
個標題係好爆,但唔提判詞內容隨時死手足,變咗標題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