邊個可以保證佢一定自首
雖然港共威脅佢姐
但冇人可以保證佢一定會自首
記者可唔可以喺佢未出黎之前問下柒婆
如果聽日佢反口咁點
企圖謀殺唔係諗吓就告到佢肯係香港自首有plan意圖殺人 香港就有審判權收左又點呢個先係問題
首先你冇可能比殺人犯同普通人坐同一架飛機
其次香港又唔肯share佢d料比台灣
冇辦法證明殺人意圖
考慮無罪假定原則
一係告唔入 一係無意圖殺人直接啪
點都會攬死台灣法制
香港就唔洗講 又唔肯接受台灣比既證據
主動放棄審判權 仲敢開口埋口法治
香港根本無審判權
佢唔係喺香港殺
亦唔會入到企圖謀殺
審咩
宜家最大問題係香港有佢殺人意圖既證據 台灣有佢殺人之後處理屍體既證據
兩者合一先證明到佢真係殺左人
宜家香港唔肯收台灣比既證據
又唔肯提供佢錄既口供
少一樣都可以觸發到無罪假定或者導致不公平審訊
謀殺=intent to cause grievous bodily harm or death
Inchoate offence都有actus reus requirement
淨係有計劃係唔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