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膠員
2019-09-18 12:28:28
比謠言可怕的,就係政權或警方製造無法fact check或難以fact check的環境或氣氛。
例如:防暴冇編號
例如:防暴執法冇需出示委任證
例如:不允許疑犯/示威者進行拍攝
第六大訴求,就係要求政府立法,要警務人員及防暴警察在執法時,必須製造可供fact check的證據
1) 無論警察執法和防暴執法,必須穿有警員編號的衣服
2)市民和疑犯均有權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證
3)警察執法時,在可行情況下,應進行拍攝記錄,以免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。
4)疑犯有權進行任何的拍攝。
5)政府及警隊宜在可行情況下,研究用區塊鏈技術,改革政府的資訊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