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「不要去沙田,無意思


「不要去將軍澳,有入無出


與其互相指摘,廢d 講句,why not both?
過左71,過左77,大部分市民、義士、連登巴打,都無不出現疲態,行動開始失焦,甚至最唔抵爭咁,互相指摘。我好希望睇到呢度,大家可以好好反思一次,「一齊」的意思,只要一起行落去,一定會有轉變。
直入主題,與其200萬+1 ,行一個地方,點解唔可以10萬人,行20個地方?
我知道實際上極難做到「10萬人,行20個地方」,所以本文目標係,同時有2-3 個進行大型示威活動,以展遍地開花之真諦,向政府作再一次,又再一次的控訴。200萬+1 行金鐘,警方又係5000人每12小時一更stand by,100萬人又係5000人,其實10萬人,5萬人都係5000人。如果可以做到同時多處大型示威,警方真係可以作出適當調動?真係有多位合適的commanders?Dover 又可唔可以分身呢? 我上個post 講過,警方派別之爭,逾趨明顯,如果真係可以同時有2個commanders ,又會出現甚麼光景呢?


當然,政府、警方都未曾作研究,未必作出到一個好的調動,遑論一班白行了22年的和理非?地雷亞承認,亦了解,同時有2-3 個進行大型示威活動,難,真係好難。但我又相信,已經創出咁多奇蹟的香港人,有咩係做唔到?100萬人行、200萬人行、出信比各國議員、要員、向各國報章刊登文宣,我地係有咩做唔到?
一齊行落去,一定會有轉變。
地雷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