唔介意既話可以係沈門分享下。 我拋下磚啦
香港人個個都太過識計,唔係呢條野殺到埋身根本唔會同你上街遊行,要佢地承受坐監既risk唔好旨意佢地,但呢班人正正就係對抗政府既根基,所以佢地既存在就係最大既價值
係要有一班肯為香港賭上前途既後生仔同警察對抗先得,唔係要班後生仔做暴徒,而係作為衝擊Legco同埋同警方對峙既中堅力量,如果得班和理非非好快俾人趕走。但香港人最麻煩就係善忘,如果唔一鼓作氣逼住政府根本唔會有任何成效,但政府就係知你呢樣野就用疲兵之計拖垮示威者意志,令佢地不攻自破,所以一定要搞掂呢條法案先。要令到港共改,首先要有一班有對抗意識既民眾,之後要有外國勢力幫佢地,此為借東風,好簡單,中國當香港係白手套,外資何嘗唔係打算係遊走係呢個灰色地帶到搵食,正正係因為咁雙方達成一個好微妙既平衡,俾你用香港洗錢,你俾錢我搵。資產增值相信係大家共同努力既結果,齊齊揾錢。呢條法例一過即係打爛大家飯碗,所以先會有樓王講既內部分裂,一班垃圾奶共狗
最後只能夠等啊侵逼雜種屈服
有錯請指正,沈門高手多,教下我老粗都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