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講background先:
小弟住孖lock村屋(即係兩幢雙連 夾埋有六伙人 我地當然只係得一層 住地下連小花園)
我隔離嗰座係冇露台(即係中層乜都冇 上層一樣有天台 下層一樣有花園)
咁我地因為打風奶過野 玻璃門爆左入晒雨水 於是決定整個細細嘅玻璃幕擋一擋雨 以防案件重演
同埋即使冇鎖匙入屋都可以係玻璃幕底下避雨(當然冇鄭司長嗰啲僭建咁誇)
問題黎喇:
原來中層嗰家人係奉行魚蛋論嘅 因為得佢一個係連露台都冇 於是得佢一個係冇僭建 佢就會想攬炒 橫掂佢冇僭建 唔會受影響
我哋四伙人所有住客都因為佢匿名投訴而被迫拆哂所有僭建(天台嗰兩伙人都係整塊幕仔 以防太陽暴曬搞到夏天個天台啲防水油唔襟之後入水咋)
玩殘完我哋之後仲要死唔認
我哋屋企就因為咁又洗多咗舊錢清拆兼復原
而嗰個住客就只係夠膽玩我哋四伙非原居民
村口原居民嗰啲僭建比起我哋係更加天花龍鳳
既有玻璃屋 冇入則但係起多條樓梯嘅都有
個住客咁L正義又唔見佢投訴?當然唔敢玩呢啲大粒野啦
可能各位都會想插我哋呢啲僭建嘅人:咪又係想用多啲空間姐 住村屋仲唔夠用咩
但係我地啲市井之徒其實都唔係用黎霸多啲地方用 只但求喺惡劣天氣底下有些少保障啫 尤其落雨
我哋住村屋唔似各位即使住公屋或者私樓咁 返屋企係有瓦遮頭嘅 加個小小嘅幕起碼落雨可以有個緩衝嘅位置 喺出面除鞋 唔使整濕屋企
sor for 1999
希望各位手下留情唔好盲插我